律师未到庭致败诉 被判赔偿600万 -pg电子游戏试玩平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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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舟 | 时间:2023-11-28 15:22:51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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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深圳中院做出二审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指出,一名律师李某由于未到庭参加诉讼,导致案件按撤诉进行处理,这一情况让当事人获得行政国家赔偿的诉求无法实现,最终,法院判决该律师和律师所在的事务所赔偿当事人600万元,这起事件发生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议论。 
据了解,早在2014年的1月8日,林某通过竞买的方式承包了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羊额股份经济社的一处鳗鱼场,主要是用于农业种植和养殖,2015年,国家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对各地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检查,并且在此项检查之后,于2016年的6月30日将林某承包的鳗鱼场列入到违法建筑之一,必须要对其进行拆除,2016年的6月20日,伦教街道办下设的土地执法整治办公室强行拆除了林某承包的鳗鱼场。 
2018年4月19日,林某委托深圳某律师事务所李某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伦教街道办对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并且要求赔偿自己960万元损失,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律师李某未能到庭参加审理,顺德区法院按照撤诉进行办理,而后律师李某再次代理林某向顺德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在这一次诉讼中加上了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作为被告。 
经过三次开庭审理之后,顺德区法院以凌某撤诉后无正当理由再次以伦教街道办为被告为由,这些对林某的上诉请求进行驳回,维持此前的原判林某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东高院最终仍驳回了林某的再审申请,之后林某便以律师李某和其所在律所未履行职责导致自己撤诉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经济损失960万元及利息110多万元,总计为10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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